吉 水 縣 教 育 體 育 局
吉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吉 水 縣 公 安 局
吉 水 縣 民 政 局
吉 水 縣 消 防 救 援 大隊
吉水教體字〔2021〕1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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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吉水縣校外培訓機構“國慶”假期
規范辦學行為監管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單位,全縣各級各類學校: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中辦發〔2021〕40號)精神,切實規范全縣校外培訓機構國家法定節假日辦學行為,鞏固全縣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成果,推進校外培訓機構規范健康發展,確保學生度過一個輕松、愉快的假期。根據《關于做好全省校外培訓機構“國慶”加強規范辦學監管工作的通知》(贛教基辦函〔2021〕29號)要求,現就在做好吉水縣校外培訓機構“國慶”假期規范辦學行為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教體局會同縣市監局、縣公安局、縣消防大隊、縣民政局等部門成立專項工作小組,在“國慶”假期期間組織開展一次校外培訓機構規范辦學行為治理行動,確保“雙減”政策實施后第一個長假全縣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規范,切實維護學生合法權益,有效推動解決中小學生校外培訓負擔問題,保障全縣中小學生健康成長。
二、聚焦工作重點。相關單位要聚焦工作重點,扎實推進校外培訓機構假期監管工作。重點查處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占用法定節假日組織學科類培訓、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無證無照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培訓活動和校外培訓機構其他違法違規培訓行為(含培訓內容超范圍、繳費未納入監管、廣告未清理、存在安全隱患等)。
三、強化工作落實。縣教體局要發揮縣“雙減”工作專班作用,牽頭聯合市監局、縣公安局、縣消防大隊、縣民政局按照《江西省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落實工作責任,堅決查處校外培訓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各鄉鎮人民政府按照屬地原則組織相關職能單位同步開展校外培訓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整治工作。對存在違規辦學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由相關部門發出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責令關停。對無證無照開展培訓活動的校外培訓機構,要責令立即關停并給予相應處罰。同時,要及時曝光、處罰典型案例,震懾違法違規培訓行為,切實把校外培訓機構監管工作要求落到實處,努力營造規范有序的校外培訓風氣。
吉水縣教育體育局 吉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吉水縣公安局 吉水縣民政局 吉水縣消防救援大隊
2021年9月29日
下載:關于做好吉水縣校外培訓機構“國慶”假期規范辦學行為監管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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